软件著作权申请,什么情况需要提供前期开发说明?

什么情况需要提供前期开发说明?
  软件开发完成日期距公司成立日期不足3个月的,且程序量较大,需要提供前期开发说明,可以以1个月1-2万行为标准。软件的开发完成日期必须在企业成立日期之后,如距离企业成立日期较近,不符合一个合理的开发周期,需要提供前期开发说明。

前期开发说明填写要求

  1.软件名称处如果软件有简称,需要写明“全称+简称”分别是什么

  2.软件开发人员必须2人及以上

  3.说明中填写的开发完成日期、软件名称(全称+简称)、版本号必须与申请表所填一致。

  4.提供开发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(身份证拍照后打印不予采纳会要求再次补正,请勿有拍照痕迹),且开发人员需在复印件上签字。

  5.一份申请需提供一份前期开发说明材料,一份前期开发说明材料的要求是:说明+开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签字。